IYAA 介绍
IYAA 国际青少年艺术家协会简介
INTERNATIONAL YOUNGSTERS ARTIST ASSOCIATION
【成立】
国际青少年艺术家协会(简称 IYAA)INTERNATIONAL YOUNGSTERS ARTIST ASSOCIATION,IYAA 协会概念发起于法国“文化之城”里昂,依法成立并发展于香港(国际注册编号 2438568;登记证号 66780890-000-10-16-8)。
【机构】
香港总部主要服务于美洲大陆和大洋洲,目前本协会已在中国建立多处分部(办事处),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武汉、乌鲁木齐等,主要辐射亚洲、欧洲以及非洲的协会事务。
【使命】
国际青少年艺术家协会致力于促进全球青少年儿童在艺术领域的发展、挖掘各国青少年儿童在艺术造诣方面的价值,提供青少年儿童展示艺术才华的机会和平台,是一个尊重和重视学术性、专业性以及个性,并具备开放性、互动性的国际文化艺术交流平台。
【宗旨】
国际青少年艺术家协会的宗旨:公开公正、立足生活、尊重个性、体现价值、开放交流、以艺会友,促进全球青少年儿童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IYAA 的业务范围
【会员】
吸纳并组织会员参与并实施本协会举办的各类文化艺术活动;
【活动】
努力帮助全球各青少年儿童艺术教育组织开展和实施各类有益的文化艺术以及文化娱乐活动;
【传播】
联合各大权威媒体协助当地政府实施有利于世界和平发展的青少年文化艺术活动,通过文化交流增进理解;
【帮助】
为各国有残障或贫困的青少年儿童艺术家提供有价值的帮助;
【交流】
策划与组织各类国际性的青少年儿童文化艺术比赛、展览、拍卖,并通过发行出版物增进交流;
【表彰】
表彰奖励有价值贡献的艺术创作、艺术理论研究、艺术教育菁英等艺术工作者或团体;
【合法】
遵守各国法律,充分理解当地的道德准则,尊重各国文化差异,并依据国际法则维护会员以及艺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发展】
组织和开展其它任何与本协会有相关性的各项事务。
IYAA 的组织机构
【管理】
国际青少年艺术家协会常务理事会;国际青少年艺术家协会秘书处(下设外联组);
【区域】
国际青少年艺术家协会(香港总部)及中国各区域联络办事处;
【委员】
专家委员会包括:书画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合作媒体《全球书画人物志》“道子羲之”负责甄选全球专家评审,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声乐专家评审委员会;器乐专家评审委员会;舞蹈专家评审委员会;摄影专家评审委员会;微电影专家评审委员会;国际展览组织委员会;国际拍卖组织委员会;国际出版发行委员会。
IYAA 国际青少年艺术家协会章程
INTERNATIONAL YOUNGSTERS ARTIST ASSOCIATION RULES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国际青少年艺术家协会。简称:IYAA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致力于促进全球青少年儿童在艺术领域的发展、挖掘各国青少年儿童在艺术造诣方面的价值,提供青少年儿童展示艺术才华的机会和平台,是一个尊重和重视学术性、专业性以及个性,并具备开放性、互动性的国际文化艺术交流平台。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公开公正、立足生活、尊重个性、体现价值、开放交流、以艺会友,促进全球青少年儿童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第四条 本协会在法国发起倡议,经香港政府审批合法注册。现已正式设立中国(中华)办事处。
第五条 本协会的办公职能:香港总部负责北美洲、南美洲以及大洋洲的国际业务;大中华区各处分部(中国区域办事处)负责亚洲、欧洲以及非洲的国际业务。
第二章 业务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
1、吸纳并组织会员参与并实施本协会举办的各类文化艺术活动。
2、努力帮助全球各青少年儿童艺术教育组织开展和实施各类有益的文化艺术以及文化娱乐活动。
3、联合各大权威媒体协助当地政府实施有利于世界和平发展的青少年文化艺术活动,通过文化交流增进理解。
4、为各国有残障或贫困的青少年儿童艺术家提供有价值的帮助。
5、策划与组织各类国际性的青少年儿童文化艺术比赛、展览、拍卖,并通过发行出版物增进交流。
6、表彰奖励有价值贡献的艺术创作、艺术理论研究、艺术教育菁英等艺术工作者或团体。
7、遵守各国法律,充分理解当地的道德准则,尊重各国文化差异,并依据国际法则维护会员以及艺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
8、组织和开展其它任何与本协会有相关性的各项事务。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的会员种类:
声明:本协会禁止有任何政治企图或宗教目的的个人和组织加入。
一、个人会员分为三个级别:
1、国际青少年艺术家协会普通会员(需满14周岁),由本协会颁发会员证。
2、国际青少年艺术家协会教师级会员,由本协会颁发教师级会员证。
3、国际青少年艺术家协会专家级会员,由本协会颁发专家级会员证,国际青少年艺术家协会专家级会员在国际青少年艺术家协会会员中产生。
二、团体会员:
世界各国(含地区)的青少年儿童艺术组织(学校、工作室、培训中心等),热心支持青少年文化艺术事业的各类团体。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自愿申请加入。
2、没有犯罪记录。
3、具备较高的艺术功底或理论水平或组织能力的各国公民可申请加入个人会员。
4、世界各国(含地区)的青少年儿童艺术组织(学校、工作室、培训中心等),热心支持青少年文化艺术事业的各类团体,均可申请加入团体会员。
5、需本人或团体代表填写入会申请表,报送相关材料。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组织审查委员会评审通过。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有本会提供的服务、支持和奖励。
(三)有权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四)免费获得协会的会刊和资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五)国际青少年艺术家协会的普通会员有一次推荐一个作品(可以是自己的作品)免费参加 IYAA 举办的国际大赛的资格。
第十一条 会员可享受与本会合作、代理、指定合作服务机构提供的优惠。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拥护本会宪章、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声誉。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员资料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支持。
第十三条 会员有入会与退会的自由,退会应书面报告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不按规定交纳会员资料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犯罪记录和严重违反本宪章的行为,本协会有权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
1、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
2、会员代表大会确定本会宗旨,制定或修改本会宪章。
3、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
4、会员代表大会听取、审议、批准主席所作的工作报告。
5、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
6、会员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为少数服从多数,各项决议获三分之二代表同意即为通过。
第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 :
1、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
2、在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休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其权力。
3、由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执行主席、秘书长。
4、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七条 主席、执行主席、秘书长
(一) 主席是本协会的最高首脑和形象代表。副主席由主席提名,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主席的职责:
1、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2、检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决定协会的其它重要事项。
本协会主席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根据社团登记机关的有关规定,社团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主席担任)。
本协会主席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二) 执行主席
执行主席由各国文化艺术界知名人士轮流担任,由主席提名,经常务理事会批准,任期两年,不得连任。
执行主席的职责:
执行常务理事会的决议。
对主席负责,协助主席工作。
参与重大事项的建议和决策,但没有投票和否决权。
代表本协会出席活动。
(三) 本协会的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长由主席提名,经常务理事会批准产生。
秘书长职责 :
1、筹备召开常务理事会、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 。
2、向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3、提出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提案。
4、提名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名单。
5、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6、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7、由主席授权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8、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八条 本协会必要时设立名誉职务。具体人选由常务理事会或本协会会驻各国授权单位(机构)推举,最后由协会聘请。
第十九条 本协会发起创办人为终身名誉主席。
第二十条 专家委员会
一、协会成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属于协会的议事机构,由专家委员组成,根据专业的不同可设立若干个专家委员会。主席、秘书长、做出重要决策应征询专家委员会意见。
二、专家委员的任职资格:
1、是本协会个人会员。
2、有较高学术造诣、在一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学者。
三、专家委员任期五年,可连任,为协会做出突出贡献的,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可任终身委员。
四、专家委员的任职程序:
1、经一名专家委员推荐,经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
2、由主席签发专家委员聘任书。
五、专家委员会主任由专家委员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专家委员会由主任负责主持。
第五章 经费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 会员资料费。
(二) 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利息。
(五)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和国际有关惯例收取会员资料费。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宪章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际有关惯例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际有关惯例,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 。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从本会注册登记批准之日起生效。
郑重承诺
Solemn promise
IYAA 国际青少年艺术家协会是非营利的国际公益性艺术组织。设立在中国境内的组织或办事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法律法规,旨在为发展青少年儿童的文化艺术事业而与中国的社会各界携手合作,共同健康发展。
IYAA 的专家评审委员会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积极努力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原则参与国际青少年艺术家协会的各项活动以及赛事。
我们通过积极认真的态度,努力推荐IYAA专家评审委员会推选的青少年艺术家的作品,在IYAA参赛选手自愿的前提下,通过协助拍卖的方式帮助小艺术家们实现作品的市场价值。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络国际青少年艺术家协会
top@iyaaliv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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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官微
关于 IYAA
国际青少年艺术家协会(IYAA)是国际公益性的文化艺术组织。IYAA 协会概念发起于法国“文化之城”里昂,依法成立并发展于香港(国际注册编号 2438568;登记证号 66780890-000-10-16-8)。IYAA 通过开展有国际影响力的青少年儿童慈善艺术类比赛、艺术展览展示以及艺术品拍卖等活动有效增进了文化理解,同时也创造了新贡献和新价值。我们正在为和您一起共同发展和繁荣全球青少年儿童艺术而不懈努力。中国办事处
北京办事处(评审会)
上海办事处(华东)
广州办事处(华南)
成都办事处(西南外联)
武汉办事处(华中媒介)
乌鲁木齐(亚欧)联络处